地名由来:郭勒木德,蒙古语意为“河流密集的地方”,因辖区河流众多而得名。
2014年7月,郭勒木德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。
郭勒木德镇位于市境东部,市区西郊,距市府驻地7千米。人口0.6万,以汉族为主,还有蒙古族,占总人口的6.2%。面积3.6万平方千米。辖东村、中村、西村、小岛、新村、新乐6个村委会,阿拉尔、托拉海、清水河、鱼水河、秀沟5个牧委会。1953年因安置流散的哈萨克族牧民成立阿尔顿曲克哈萨克自治区,1985年当地哈族群众迁往新疆后撤销阿尔顿曲克区,设立郭勒木德乡。
2005年,格尔木市调整乡镇行政区划:撤销郭勒木德乡,设立郭勒木德镇,镇政府驻地和镇区行政区划范围不变,实行镇管村体制。
历史沿革:
郭勒木德镇前身为阿尔顿曲克区。
1984年9月,设立郭勒木德乡。
2003年12月,撤乡建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