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名由来:水尾水族乡因地处牛场河发源地,古人把水流量大的称头,流量小的称尾,故名水尾寨(村),乡以驻地名得名。
在榕江县南部。面积173平方公里。人口2800,其中水、苗等民族占85.7%。辖4村委会。原属新化乡。1954年置水尾乡。1956年划入三都水族自治县。1963年划回榕江县置水尾公社。1984年置水尾水族乡。乡境处月亮山、太阳山地区,多原始森林。产香菇、木耳。有小学9所。乡人民政府驻地水尾,在古州西南39公里,姑吊坡南部山脊上。人口330,均为水族。海拔790米。“水尾”系水语译音,意为住在水沟上的水家寨子。
历史沿革:
清雍正八年(1730年),置古州厅后划为南路苗寨。
民国六年(1917年),属南区。
民国二十年(1931年),辖地分属八蒙、高排2乡,东三区。
民国二十六年(1937年),属兴华联保办公处领地,隶五区。
民国二十九年(1940年),属兴华联保隶三区。
民国三十二年(1943年),属兴华乡,直属县。
1950年11月,沿属兴华乡,隶五区。
1953年,置水尾乡。
1954年,定威乡的水盆村、计划乡的高望村划归水尾乡,隶八开区。
1957年1月2日,划归三都水族自治县九阡区。
1958年9月,撤区乡建公社,置英雄公社(水尾公社),隶九阡公社(大公社)。
1963年7月,回榕江县,置水尾水族民族乡管理委员会,隶八开区。
1964年,改置水尾公社管理委员会,隶八开区。
1984年,复置水尾水族民族乡。
1992年,撤区并乡建镇,置水尾水族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