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名由来:龙船塘瑶族乡因境内四面环山,河床较宽,水流甚缓,形成一大水塘,相传古人在该地赛龙舟,故称“龙船塘”。
龙船塘瑶族乡位于洪江市南部,是洪江、会同、绥宁、洞口四县(市)的交界地。全乡面积104平方公里,全乡辖龙船塘、小熟坪、黄家、翁野、红心、翁朗溪、光明、白龙、地胜9个行政村,88个村民小组,1个居委会,3个居民小组,总人口7888人,其中瑶族6800人,占总人口的85%。
龙船塘瑶族乡是著名的“竹木之乡”,全乡有林地面积127374亩,森林覆盖率达82%,楠竹蓄积量500万根,每年出产楠竹100万根;还是著名的“小水电之乡”,全乡现有小水电站18座,装机容量3万千瓦;又是著名的“旅游资源之乡”,有“一山、一村、一湖、一峡谷”胜景,“一山”就是春翡夏翠,秋金冬银,空气清新的天然“氧吧”老山草场,素有洪江市的“南山牧场”之称;“一村”就是环境优美,民风淳朴,有“中华卫生第一村”之称的翁朗溪村;“一湖”就是碧波荡漾,竹海葱葱,“秋水与天共长一色、白鹭与晚霞齐飞”,风光旖旎的玉龙湖;“一峡谷”就是幽雅神秘,瀑布飞帘,十八里清流潺潺,十八里诗情画意,素有“怀化的索溪峪”之称的岩鹰洞大峡谷;1989年10月16日,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,成立龙船塘瑶族乡。-
详解
龙船塘瑶族乡位于黔阳县境南部边缘,西连深渡苗族乡,北接熟坪乡,东与洞口县那溪瑶族乡毗邻,南邻绥宁县联民乡和会同县高椅乡。乡政府驻地龙船塘村半冲垅里,距县城安江40公里。全乡面积104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11625亩(水田10808.9亩,旱地815.1亩,山地119000亩,森林覆盖率89.4%)
1955年,建立龙船塘乡。1958年废乡,成立龙船塘人民公社。1961年5月重建龙船塘人民公社。1984年撤社,恢复龙船塘乡。1989年1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,撤龙船塘乡,成立龙船塘瑶族乡。辖光明、白龙、翁郎溪、地胜、红心、龙船塘、翁野、黄家、小熟坪9个村和一个居委会。1995年底统计,全乡共2314户,7962人。少数民族人口共6318人,占总人口的80%,其中瑶族4837人,占61%。苗族1418人,占18.7%。龙船塘瑶族乡地处偏远山区,交通不便。60年代初尚无公路,竹木等资源全部从公溪河中放排输出,生产、生活资料靠肩挑背负运进。1965年开始修建洪(江)白(龙)公路,全长3.5公里。1973年修通龙龙船塘瑶族乡(船塘)白(龙)公路,1972年兴修深(渡)龙(船塘)公路,1975年客班车首次通过龙船塘乡。至1995年,全乡共修通乡、村、组公路16支、67公里,拥有货运汽车18辆,客运汽车及小四轮28辆,拖拉机30台,交通条件有所改善,但多为林区简易公路,路况较差。
龙船塘瑶族乡人少地阔,资源丰富,活立木蓄积量26.4万立方米,每年可生产大量竹成品及半成品,以竹麻为主要原料的土纸年生产量达4000多担。境内有片草场4000多亩,发展畜牧业的潜力较大。
历史沿革:
民国时期,为龙船塘乡。
1949年10月,属黔阳县第三区。
1955年,属黔阳县沙湾区。
1956年6月,设龙船塘乡。
1958年10月,龙船塘乡改为龙船塘公社;同年12月,并入沙湾公社。
1961年5月,析置龙船塘公社。
1984年3月,龙船塘公社改为龙船塘乡。
1989年10月,改为龙船塘瑶族乡。